明報社論|北都發展拆牆鬆綁 監督機制力求透明|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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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 2026-06-24 06:59

By: TVB 新聞+

政府為加快北部都會區建設,提出訂立北都專屬法例,建議將原本只限河套香港園區適用的「物資、數據及資金流」跨境安排,擴至北都其他地區,以及簡化北都所有非保育地帶的土地改劃申請程序,另外又授權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可以「先訂立後審議」方式修改北都範圍,以及就6個指明政策範疇再訂立附屬法例。北都加快建設,需要拆牆鬆綁。最新立法建議,無疑為當局提供更多彈性,可以更高效推進北都建設,加快產業發展,與此同時,當局亦須確保決策透明,讓外界能夠跟進建設進度,明白北區發展之重要。

北都是香港未來經濟新引擎,也是大灣區一體化發展的關鍵連接點,關乎國家「十五五」規劃及香港融入國家發展大局,必須加快建設。條條框框太多,是影響香港發展步伐的一個重要因素。訂立北都專屬法例,目的正是為北都建設拆牆鬆綁,以便跨境要素流動,加快北都發展速度。

發展局3月就訂立北都專屬法例諮詢公眾,為期兩個月。當局整理諮詢意見後,日前向立法會提供文件,交代最新立法建議,目標是下月提交主體條例草案,至於主體條例下的首批附屬法例建議內容,屆時亦會公開。政府將爭取今年內完成立法工作。

位於深圳河兩側的河套深港科技園區,乃是兩地跨境創科合作的核心項目,「一區兩園」落實物流(例如生物樣本和機器)、人流、資金流及數據流跨境便捷流通,是重要優勢所在。政府建議在河套香港園區引入「白名單」制度,便利兩地人員出入,屬於重大制度創新,然而要將有關安排擴展至整個北都,並不現實,畢竟北都面積比只得87公頃的河套香港園區大得多,兩地融合發展亦不可能一蹴而就。相比之下,將其餘「三流」(物資、數據及資金流)的跨境安排,由河套香港園區擴至北都其他地區,則較為可行,這亦是公眾諮詢其中一項「主要意見」。

根據政府最新說法,當局正就人員跨境流動以外的各項跨境要素流動,與內地商討落實細節,期望今年內可啟動試點項目,再視乎實際情况,考慮是否可以將措施擴至北都其他地方。專屬法例將授權特首與行會就兩地協作範疇,適時訂立附屬法例。另外,專屬法例亦將加入條文,容許港深西部鐵路(洪水橋至前海)及北環線支線兩項跨境運輸基建項目,採用國標規格的建築器械設備。資金流及物資流的便利,對於吸引產業落戶北都,可以起到重要作用。日後洪水橋產業園發展物流、大學城須做科研、沙嶺數據中心亦要處理資料,倘若能將跨境便利措施擴至這些範圍,將有利產業發展。跨境鐵路工程對標國家標準,質素有保證之餘,亦可降低成本,同樣值得推動。北都發展要加強與內地合作聯動,當局必須持續在制度創新方面多下工夫。

針對北都土地發展拆牆鬆綁,政府提出的主要建議,包括簡化城規程序,將非保育地帶改劃用途的審批時間,由9個月縮短至兩個月,以及簡化建築噪音許可證申請等。此外,專屬法例亦將賦權行政長官會同行會,以「先訂立後審議」方式,在元朗和北區兩區內修改北都範圍。

北都範圍「以元朗及北區區議會的區域界線作為基本依據」,然而始終難以排除有項目剛巧落在界線邊緣、輕微「出界」的可能,當局希望為劃界適度保留一些彈性,可以理解。相比之下,非保育地改劃審程序大幅壓縮,在實際執行過程中,可能較易引發爭議。現行法例下,自然保護區、郊野公園、綠化地帶均屬保育地帶,至於濕地緩衝區、農業地帶、農業優先區等則不包含其中。雖然當局強調,專屬法例生效後,每宗改劃用途申請,仍有城規會把關,公眾亦有3周時間提交意見,然而時間無可否認較為倉卒,具體個案審批,應力求穩妥慎重。

北都專屬法例簡化城規程序,又賦權行政長官會同行會就多個指明政策範疇再訂立附屬法例,無疑有助當局更靈活更高效推動北都建設,與此同時,當局亦須確保決策的透明度。就着法例的監督及執行機制,政府最新文件顯示,日後各部門會定期向特首主持的北都發展委員會匯報法例落實情况,政府則會每年到立法會發展事務委員會匯報,惟文件並未指明匯報次數。北都發展關乎香港未來,資金投入龐大,政府拆牆鬆綁之餘,亦須同時確保程序公信力與監察制衡。當局有責任多向立法會及公眾交代北都建設進展及專屬法例執行情况,以便外界監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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