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ublish: 2026-07-22 06:30
By: TVB 新聞+

學術界中,抄襲被視為不可饒恕之罪,一經揭發,輕則斷送教職,重則身敗名裂,甚至連累所屬院校的聲譽。當這種劣行發生在法官身上,且非偶一為之,而是一再重犯,公眾對司法體系的觀感會變好,還是變差?高院法官陳嘉信最近又犯了「司法抄襲」的毛病--由其審理的南太股份案,判詞內竟有九成半段落抄襲勝訴一方的陳詞。此等離譜行徑,終致案件須交由另一法官重審,而最無辜的莫過於與訟雙方--他們之前已耗費巨額訴訟費用,如今更被逼再次承受訴訟帶來的心理煎熬、財務和時間成本。司法本應定紛止爭,如今卻因法官個人之失,徒增紛擾,實屬諷刺。
細察陳官的往績,其抄襲行為絕非「一時疏忽」或「技術失誤」所能解釋。從元朗逆權侵佔、星洲藥業「黃道人活絡油」商標侵權、鷹君集團家族信託爭奪等案,多宗案件的判詞均被揭發大篇幅抄襲其中一方的陳詞,抄襲比例之高,令人咋舌。這種反覆發生的慣性問題,使外界難以相信這位法官對案情有融會貫通,進行了客觀獨立的裁斷。值得一提的是,終院首席法官曾對陳官進行「嚴肅訓誡」,他當時表示明白和同意。然而,事實證明,訓誡並未產生實質效果,陳官依然故我,這無疑是對紀律的輕慢。
司法抄襲誠非小事,它反映法官在履行核心職能時,可能沒有獨立分析證據、權衡法律論點,經邏輯推理後形成自己的裁決理據,只是簡單複製一方當事人的書面陳詞。如此操作,不僅違背法官作為中立裁決者的基本責任,更直接影響判決的公正性與公信力。廣大市民不免質疑:我們的法官究竟有沒有認真審案?抑或只是走過場?這些疑慮一旦擴散,會波及整個司法體系。即使絕大多數法官都兢兢業業、盡忠職守,但只要有一小撮人表現不專業,便足以動搖整體形象。
香港是全球法治水平最高的地區之一,這是中央領導人也稱道的「金字招牌」。香港在法治領域的成就,是由包括法律界在內的所有持份者共同爭取得來的,值得大家維繫。可幸的是,目前並無證據顯示其他法官有類似抄襲行為,這證明香港司法隊伍的整體素質仍然優秀,絕大部分成員均能秉持專業操守。但哪怕如此,陳官之劣行還是為司法界的聲譽造成一些不良影響。
香港法官是終身制的,一般情況下都不會被「炒魷」。但在歷史上,確有法官因行為不檢而去職,例如曾有法官在審案期間閱讀小說,或被揭發偽造出生和服役紀錄,最終黯然離任。不過,這些情況均與司法抄襲無關;換言之,對於屢次抄襲判詞這類嚴重的專業失誤,現行制度究竟能施加何種懲處,公眾心中並無清晰答案。
陳官的問題不是「引述」陳詞,而是搬字過紙的「抄襲」,這已是鐵一般的事實。現在的問題僅是:他會否受到懲處。過往多次犯錯,陳官所受的最嚴厲懲罰,只不過是上級的「訓誡」,這難免令公眾覺得,法官抄襲的代價不是好大,後果不會很嚴重;是否只要表面認錯,便可繼續安坐審判席?
我們肯定並感謝絕大多數法官的專業貢獻,但對於個別屢犯不改的法官,我們認為有必要嚴肅處理。若放任抄襲行為而不加遏止,下次再有類似醜聞發生,公眾對整個司法體系的信任將進一步崩塌,大家對司法系統的觀感,只會變得更差,屆時修復成本恐將遠超今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