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朗美國與談判反覆。倫敦東北大學哲學副教授達巴格在卡塔爾半島電視台發表分析文章指出,西方右翼評論家認為伊朗因反美意識形態而無法達成協議,這個假設存在缺陷。只需審視伊朗憲法及其近代歷史,便會發現伊斯蘭共和國並非僅由意識形態驅動。該政權若符合其「政權生存」指導原則,便不會迴避與美國甚至以色列達成和解。
1988年1月,伊朗最高領袖霍梅尼在關於法基赫治國範圍的內部爭議中,宣布伊斯蘭政府凌駕於伊斯蘭教所有其他裁決之上,包括禮拜、齋戒和朝覲。翌月,他下令成立一個機構,通過確定甚麼符合治理體系利益來解決議會與憲法監護委員會之間的僵局。1989年憲法修訂將其永久確立為第112條:權宜之計委員會。訊息明確:體制生存是最高的宗教義務,並設立了一個機構,在體制需要時授權偏離宗教法。
憲法第112條:生存高於教法
文章指出,伊朗的反帝國主義是策略性而非普遍性的。當伊斯蘭共和國本身成為對象時它反對支配,但它並未一貫地反對作為一種政治關係的支配。「前沿防禦」原則往往將黎巴嫩、敘利亞、伊拉克、也門和巴勒斯坦視為德黑蘭威懾敵人、投射力量和獲取籌碼的舞台。伊朗在抵制外部干涉自身事務時援引主權和自決,但其區域戰略往往通過將其他社會置於自身安全利益之下而損害了那些同樣的原則。
伊斯蘭共和國的承諾在兩個層面上運作:對美國和以色列的敵意、對盟友運動的支持以及拒絕妥協,都指導著政策。在它們之上,存在一個第二階規範,決定何時可以修訂第一階承諾——即體制生存。憲法第112條是其制度體現。生存是核心;反帝國主義是保護帶,而保護帶可以被放鬆。
歷史先例:從兩伊戰爭到伊斯蘭堡備忘錄
1988年7月,霍梅尼接受了與伊拉克的停火,公開表示這樣做對他比毒藥更致命。在兩伊戰爭期間,德黑蘭接受了經以色列渠道轉運的美國武器,並與華盛頓進行秘密交易(伊朗門事件)。九一一襲擊和美國入侵阿富汗後,伊朗和美國外交官在波恩會議上合作塑造後塔利班政府。這些事例表明,表面上絕對的禁令有一個關閉開關,而這個開關標註著「生存」。
2026年2月28日美以打擊殺死了最高領袖哈梅內伊,數日內專家會議推舉其子穆傑塔巴繼任。有分析指這與共和國自身教義所貶斥的世襲繼承,再一次為保護核心而放棄了第一階規範。6月17日,總統佩澤希齊揚簽署了伊斯蘭堡備忘錄,包括結束敵對行動、解除制裁、獲取凍結資金和重建支持。穆傑塔巴表示有保留、同時書面認可了它。核心維持住了,但保護帶被鬆開了。
妥協邏輯:「英雄式靈活性」與「戰略忍耐」
這個進程中,一個國家如何放棄其合法化身份達成新安排?不是宣布放棄反帝國主義,而是通過重新定義其含義。哈梅內伊2013年談及「英雄式靈活性」時提出了詞彙,援引一個在不忘記對手能力的情況下,退讓的摔跤手。讓步變成了「戰略忍耐」,撤退變成了「鬥爭的延續」。
2015年簽署的《聯合全面行動計劃》(伊核協議)已將談判框定為捍衛伊朗利益的另一種手段,而非投降。同樣的邏輯可以支持未來涉及美國和間接涉及以色列的協議,而無需承認或和解,前提是相互克制,被判斷為比持續對抗更有利於體制生存。
更大可能性:與美妥協但無助民主化
文章警告,與敵人的協議降低了戰爭風險,並緩解了經濟扼殺,這兩者對普通伊朗人都極為重要。但國外的紓困不會自動在國內產生自由。解除制裁可能緩解伊朗人的困苦,但長遠或需大力政治改革。
因此,通常西方的辯論陷入了虛假的選擇:要麼是打垮伊斯蘭共和國,要麼是使其外交溫和化。第三種且更有可能的可能性已經可見:與美國的妥協保留了目前體制,使伊朗更好地保護、免受外國攻擊,但伊朗人的生活亦維持現狀。
文章總結,伊斯蘭共和國的政局與外交未來,答案自1989年以來一直存在於憲法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