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連發生狗咬狗和狗咬人事故,令公眾關注格鬥狗的管理,漁護署加強執法,突擊抽查犬隻品種,又因鑑定方式引起爭議。
《施政報告》提出,檢視《危險狗隻規例》,消息人士指仍會根據獸醫的專業鑑定,會適時引入DNA鑑定作參考。
現行《規例》列明,比特鬥牛㹴、阿根廷杜告狗、日本土佐犬和巴西非拉狗列為格鬥狗,包括任何混種。牠們有共同特性,即使沒被激怒都會展開襲擊,更不會理受害者是否有屈服的跡象,可能繼續襲擊,直至對方死亡。
法例禁止輸入及繁育格鬥狗,但准許狗主繼續飼養,證明已經絕育的格鬥狗。規定必須戴上指定識別頸圈、植入晶片,在公眾地方要佩戴口罩,及以不超過1.5米的狗帶穩妥牽引等。違例者一經定罪,最高可判罰款5萬元和監禁6個月。
漁護署月初表示,本港有34隻領牌的格鬥狗,會繼續嚴肅跟進及調查任何非法入口或繁育個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