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指每年平均處理400多隻流浪狗,部分會人道處置。有收容動物組織指,不少流浪狗是貨櫃場放養,建議政府加強罰則。亦有立法會議員指,政府要對規管流浪動物有合適的處理方法,不能因為有一宗狗咬死人的情況,就把牠們全部捉回來人道毀滅。
一個月內發生兩宗懷疑狗咬死人事件,最新一宗或涉及流浪狗。住在錦田村屋的ANDY說,見過有大狗在村內徘徊。起初以為是流浪狗,但原來是有人刻意放養。
Andy說:「牠是有人餵、有食物予他們,但始終沒有固定地方困著牠,那隻狗是居民的,我有跟他們說,你應將狗處理、登記有晶片,到最後他們沒有做到。」
除了放養,不少狗因被人棄養變成流浪狗。元朗這間動物收容所,今年已接收200多隻流浪狗,全部都是唐狗。
負責人指牠們大部分是「倉狗」,即由貨櫃場或貨倉飼養,不少都無晶片,貨櫃場倒閉或搬遷後,就任由狗自生自滅。
香港拯救貓狗協會小腳板中心護理員黃芷茵說:「漁護署應巡查港九新界,這麼多區的貨倉,政府應強制替倉狗注入晶片,可能提出優惠,令主人知道不用付出太多錢,狗隻沒有晶片情況下,就算發生甚麼事,沒可能要牠自行坐牢,為自己行為負責任,但所有行為都是主人教出來。」
機構表示,由於現時大部分收容流浪動物的處所,容量都接近飽和,建議政府可增設收容所,給予流浪貓狗一個安身之地。
有立法會議員認為,當局有需要檢討對流浪動物的規管。
實政圓桌新界西北議員莊豪鋒指出:「要有一個比較合適的處理方法,不是因為有一宗狗隻咬死人的情況,就把所有的流浪狗都抓了,然後將牠們人道毀滅。流浪野豬甚至一些其他動物,可能都會有攻擊性,如果將牠們全部捉回來人道毀滅,不是一個長遠合理合法的做法。」
環境及生態局指,每年平均處理400多隻流浪狗,按身體狀況及性格處置,主要是絕育、領養。
漁護署指,一般由接收到安排送往動物福利機構,作領養需時幾星期至幾個月不等,需視乎動物的健康狀況和性情及相關機構的接收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