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計劃明年推出處理大廈管理糾紛三層機制,有立法會議員期望,新機制可以更有效介入爭議。
羅太是堅尼地城這座大廈業主立案法團主席,大廈有60年樓齡,不少地方都有老化,羅太平日經常都要處理,但唯獨這個問題與涉事業主爭論近10年仍未有結論。
羅太稱︰「他的水喉與電線放在一起,如果滴水的話就會變成『舞火龍』,但他就說買樓時,水管已經是這樣,這個單位就堅持不處理。」
對方兩個月前更發律師信給法團,說水管在公共地方,維修應屬法團責任。羅太擔心鬧上法庭對雙方都不利。
羅太表示︰「我們法團至少都要付10萬元,我很無奈,其實我們法團都不希望浪費任何一筆錢。」
物管業界就表示,居民遇到糾紛,很多時會要求物管公司協助,但他們要處理都有難度。
香港物業服務公司協會主席潘建良指出︰「對於業主、居民來說,樓下漏水關我甚麼事,你幫我處理好,但我們要解釋給他聽,樓下漏水是因為你,我們的角色是比較矛盾。」
政府計劃明年推出,處理大廈管理糾紛三層機制,第一層先由區議員調停,處理不到就轉介,民政事務總署轄下的調解服務,最後才交由法庭處理。
有立法會議員認為,雖然現時當局都有調解服務,但屬自願性質,期望新機制可更有效介入爭議。
西九新動力九龍西議員梁文廣說︰「在現有機制裡,調解只是一個建議,我覺得未來在第二層機制,是不是都可以加入強制性,如果不做就未必可以去第三層,找法院、法庭介入。」
政府將修訂《建築物管理條例》,加大民青局權力,讓他們介入協助處理法團事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