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等三人涉去年參與未經批准集結提堂 獲准保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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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 2020-05-05 04:36

By: 無綫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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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等三人,涉嫌去年參與未經批准集結,案件提堂。

72歲的黎智英及兩位前立法會議員李卓人和楊森,到西九龍裁判法院應訊。

控罪指,他們去年8月31日參與一個違反《公安條例》規定的公眾遊行。控方申請押後至下月18日再訊,以便一併處理其他同樣涉及三人的案件,包括去年8月28日、10月1日及10月20日的未經批准集結案,獲裁判官批准,三人獲准繼續以現金一千元保釋。

黎智英亦被控一項刑事恐嚇罪,涉及2017年6月在維園威脅另一人會令對方受傷害,並意圖令他受傷,黎智英不認罪。控方表示,主要靠事主及另一名證人口供指證,並申請將兩人匿名,獲裁判官批准。

控方將有三段現場片段及錄影紀錄呈堂,控方不反對黎智英保釋,但要求必須留港受審。

辯方則提出被告要離港工作,裁判官最終批准黎智英以四千元現金保釋候審,期間不得離港,以及每周到警署報到一次,不得接觸控方證人。辯方再提出以10萬元現金保釋,申請撤回不得離港的命令,但被裁判官拒絕,案件在8月19至21日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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