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ublish: 2026-07-10 21:30
攜帶「毛孩」上街的狗主人,終於可以合法地帶同寵物進入食肆,首批有九百多間食肆選擇。 去年的《施政報告》提出,打破三十多年的禁令,讓食肆申請容許狗隻入內的牌照,推廣人寵共融,同時為餐飲業開拓商機。 《食物業規例》有關禁止帶狗進入食肆的條例,早在1994年訂立。當局當時認為,人畜共處會增加傳染疾病風險,而狗隻經飼養後,習慣與人類有較親密的接觸,對共處一室進食的顧客,特別是體質較弱或易受感染的人士,包括長者、小童、孕婦或長期病患者,構成較大的健康風險,但規例並無禁止雀鳥及貓進入食肆。 審計署2023年發表的報告書,建議當局持續檢視有關法例,並需顧及內地和海外經驗、公眾意見和社會的變化。 漁護署登記已植入晶片的狗隻,超過15萬隻,但出門一直有很多限制,隨著民情變化,近年才可有條件下乘坐公共交通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