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旅客疑濫用退款機制 議員倡推行實名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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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2016-01-01 00:03

撰文: 無綫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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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遊業議會去年收到有關退貨的投訴或查詢個案增加三成,議會指,知道有商戶關注無理要求退款,但認為現時制度行之有效。有立法會議員就建議推行「退貨實名制」,杜絕濫用的情況。

到香港的內地團很多都會安排定點購物,旅客還知道如何換貨。有內地旅客說:「導遊說買了以後不滿意,可以來調換,有熟人帶過來發票帶過來,這樣子可以更換的。」

旅遊業議會去年收到六百二十宗,關於內地旅客退貨的投訴或查詢。當中包括過了退款期,仍要求退貨的旅客,他們亦承認收過商戶反映有人無理要求退款。他們自己亦遇過超過了退款期限,又或者不符合退款要求,仍要退貨的人到旅遊業議會大吵大嚷,最後要報警處理。

旅遊界立法會議員姚思榮指「無條件退款」機制不夠謹慎,有人只是因為不喜歡,或之後買到較便宜的貨就要求退款,容易被濫用。旅遊界姚思榮表示:「退貨據我所知,與親友可能看到貨品質素或情況,不是那麼值得。如果你懷疑可以用實名、收據有名,客人要退的時候要憑證件,再有委託書就是一個很正規的退款安排。」

旅遊業議會就認為退款機制行之有效。旅遊業議會主席黃進達說:「旅客退貨的數字其實不是特別多,而且大部分集中在頭三十天,我們一直有很清晰的指引,給予店舖和旅客,180天的條款,需要貨品沒有損耗和完好無缺,才可獲退款安排,我們認為是一個招徠,吸引旅客對香港購物的信心。」

旅遊業議會指要解決問題,需要改變內地旅行團收入依賴旅客購物模式。對於退款能否用實名登記,議會認為不應增加旅客退款的難度,而登記顧客資料也涉及私隱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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