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 2026-06-27 07:29
撰文: TVB 新聞+

近日,由「未來經濟學院」公布的《愈建愈小:一九九五至二〇二四年香港新落成住宅單位面積變化》研究報告,以三十年的縱向數據,清晰記錄了一個令人憂慮的趨勢。過去三十年間,公屋、居屋和私樓的平均單位面積下跌約四分之一至一半。雖然背後有香港家庭人數減少的因素在內,但同時反映香港樓價高企,市民購買力不足,只能購買面積較小的單位。
與此同時,香港人均居住面積雖未下降,但亦未見明顯改善。逆水行舟,不進則退,對比香港鄰近城市,香港的居住環境可被稱為惡劣。
該研究報告指出,香港面積小於四十平方米(約四百三十方呎)的新落成單位,由二〇〇〇年的百分之四急升至二〇二四年的百分之四十六,增加逾十倍。以每五年為一個計算周期,二〇一〇年至二〇一四年新落成單位的平均面積為四十七平方米,二〇一五年至二〇一九年收窄至逾四十二平方米,二〇二〇年至二〇二四年進一步跌至不足三十八平方米,每隔五年縮水約四至五平方米,幾乎成為定律。
根據《二〇二一年人口普查》結果,香港家庭住戶的人均居所樓面面積中位數約為一百七十二方呎,即約十六平方米。居於「劏房」的約二十二點六萬名居民,人均面積更僅得六點六平方米。
對照鄰近主要城市,香港更顯得處於困境之中,過去二十年,新加坡、上海的人均居住面積均呈持續改善態勢。新加坡政府長期以建屋發展局(HDB)主導的組屋政策,確保超過八成國民居於政府興建的公共住宅,並逐步提升面積標準,新加坡由二〇〇九年的人均二十九平方米,上升至如今約三十五平方米。上海城鎮居民人均住房建築面積由本世紀初不足二十平方米,增長至二〇一七年的三十六點七平方米,二〇二三年更上升至四十平方米。唯獨香港,二〇〇六年至二〇一九年,人均住房面積僅增加約一點三平方米。
在全球主要城市居住質素普遍提升的背景下,香港的停滯尤為刺眼。問題的根源,在於政府長期以來衡量房屋政策成效的指標,主要是新建單位的數量,而非居住質量。當政府和發展商共同傾向興建大量小型單位,一方面可以在有限地皮上製造更多「單位」以完成政策目標,另一方面亦可藉較低的單價吸引更多買家入市,但代價是市民的實際居住空間被持續壓縮。
這一邏輯長期主導市場,在政府長年缺乏最低面積規範的情況下,情況日益嚴重,最終催生了「納米樓」這一香港獨有的住宅現象。政府自二〇二二年起雖已陸續為政府賣地項目及公營房屋訂立最低單位面積要求,但相關標準(私樓二十六平方米、公屋二十一平方米起)仍相當寬鬆,距離真正扭轉「愈建愈小」的趨勢仍有一段距離。
前重慶市市長黃奇帆曾於二〇一七年到港考察公屋,有感而發地說,如果一個人想着世世代代住在這裏,下一代也要住在這裏,會感到很悲觀。這番話雖屬個人觀感,而非統計數據,但出自一位長期主管城市規劃的地方官員之口,仍道出了旁觀者所見的香港住屋困局。當一個社會的下一代,在狹小的居住空間裏成長,對未來抱持的是悲觀而非期盼,這不僅是住屋政策的失敗,也是城市競爭力的慢性侵蝕。
正是在這樣的背景下,香港首個五年規劃的公眾諮詢於本月展開,顯得格外重要。政府表明,五年規劃的目標是提供前瞻性、策略性和可操作性的指導文件,涵蓋房屋、民生福祉等核心領域。
諮詢文件已提到「為提升人均居住空間創造有利條件」,方向值得肯定,但相關表述仍停留在原則層面。《香港2030+》早已提出把人均居住面積提升至約二十至二十二平方米,惟一直未有具體時間表及問責機制。如今五年規劃既已展開,正好把這一長遠願景轉化為具體政策目標。既然港府有意告別過去「積極不干預」的施政慣性,以積極有為的姿態介入市場,便理應重新定義房屋政策的成功標準,把政策目標真正轉化為可量化、可問責的具體指標。五年規劃應當明確訂立人均居住面積的改善時間表與執行路徑,包括分階段推行安排及相應問責機制,以求循名責實,將願景變成可執行的藍圖。
居住是香港治理的難題,要解決房屋問題,不能再單以落成單位數量衡量成效,而應兼顧人均居住面積、住宅質素及土地供應等指標。唯有如此,香港才能真正改善居住環境,提升城市競爭力,吸引人才長期留港發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