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事通識|《中朝友好合作互助條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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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2026-07-13 18:25

撰文: 無綫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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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六是《中朝友好合作互助條約》簽訂65周年,前一晚中方在北京舉行紀念招待會,朝鮮總理朴泰成出席。

條約於1961年,由時任總理周恩來與朝鮮領袖金日成在北京簽署,同年9月10日,雙方在平壤互換批准書後正式生效。

當中第二項條文被認為是整份條約的核心,列明一旦締約任何一方受到外部力量的武裝進攻,處於戰爭狀態,另一方應立即盡全力給予軍事及其他援助。中朝簽署條約時,正值韓戰休戰,美韓簽訂共同防禦條約,加強在韓駐軍,加上韓國的朴正熙藉軍事政變上台,主張強硬對抗朝鮮,令朝方憂慮戰事再起,於是希望通過締結條約,應對外部威脅。

雖然外界意見指,條約有軍事同盟性質,但中方一直強調條約的互助性及「不結盟」立場,多年來無改對朝方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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