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方日報社論|業主大會終召開 擅刪議程惹質疑|全文

社会

发布: 2026-07-19 07:58

撰文: TVB 新聞+

  • 飞书分享
  • Facebook分享

大埔宏福苑奪命大火發生至今超過半年,拖延多時的業主大會終於在今日召開。宏福苑居民4月29日向宏福苑法團管理人「合安管理有限公司」提交符合法定要求的聯署信,要求召開業主大會,惟合安入稟土地審裁處,申請延長召開會議期限,法庭拒絕合安延期的申請,但合安還是諸多藉口,千呼萬喚終於在今日舉行。

不過,合安早前公布的議程中,未有接納部分業主聯署要求開會提出的3項議程,包括議決管理人要求政府提交樓宇勘察報告、要求政府允許多次返回單位收拾物件、交涉和申請相關重置方案支援,引起居民強烈不滿,並質疑合安擅刪議程不合法。有居民早前致電民政事務處及土地審裁處查詢,盼補回相關議程,以及詢問合安做法是否違法等,惟兩個政府部門互相推諉,大耍太極推手。

合安遲遲未肯開業主大會,推說難以聯絡、確認業主,又指難以找到能容納千人的場所。事實上,如今召開的特別業主大會,還不是分開4個地點透過廣播同步進行,話就話方便不同地區的居民,實則居民感到難以聚焦追問及探討切身權益問題。居民陳女士不滿合安擅刪議程,早前以業主身份走訪多個部門反映意見,以及希望增補議程,讓業主可以在大會時討論。她向本報發放一段電話錄音,顯示她致電大埔民政事務處查詢時的實況,職員很快識別了她是宏福苑業主,惟她提及合安可否擅自刪走議程時,職員承認見到此情況,但稱「我答你唔到,我可以話係有爭議性,要法庭嗰度判佢違法先係違法」。這不是典型的官僚主義是甚麼?

陳女士提出的只是開業主大會,並非法庭審訊,與法庭何干?該職員隨即稱可以去土地審裁處申請,要求增加相關被刪除的議程,但不能一日內處理申請。陳遂按民政處職員指示,致電土審處查詢,職員接聽後,詢問她是否業主代表,又指土審處是圍繞344章去提出,正常業主大會相關程序應可以經民政處去開會。陳無奈指她剛致電民政處,是民政處建議去土審處申請。但土審處職員說「即係要告佢,首先要取籌先,可以網上取,可以嚟土審處Walk In取籌」,指該處負責《建築物管理條例》第344章附表10,有任何法律程序,可以用土審處表格29去申請,也提供一個免費法律諮詢電話予陳,着她先諮詢法律意見再決定。陳女士深感政府部門只是互相推卸責任,其後更一度哽咽說,「原本係政府同合安要畀我哋嘅資訊,但居民要靠自己好努力去爭取先有少少回應,當初係業主唔夠團結先至有呢個下場,但依家……」

市民一個小小訴求,就合安擅刪議程是否違反《建築物管理條例》,竟然要如此受折騰,豈能不哽咽意難平?陳更引述法律界人士指「大家都知點去做,但冇人夠膽做」,惟要有權投票的業主才可以去填表申請。然而業主們都是「吃飽無憂米」嗎?法治社會,原來可以用「法」整到你陀陀擰!

民政事務總署回覆本報指,個別涉及業主個人財產權益或向政府施加行政要求的項目,因不屬於法團的職權範圍,故不被納入議程。合安亦稱,將此類議程剔除,「避免對全體業主構成不恰當的約束力」。原來都是為業主們好,情理法俱備,刪除有理!

热门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