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科醫生投訴案逾15年後研訊宣判指控不成立 林志釉稱難免影響醫委會觀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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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2026-07-29 17:48

撰文: 無綫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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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委會相隔逾15年,就一宗眼科醫生的投訴展開研訊。控方決定不提證供起訴,醫委會宣布指控不成立。

醫委會舉行研訊,被投訴的眼科醫生饒文杰,由律師代表出席。案情指,饒文杰在2010年,涉嫌在未有充分講解風險下,為投訴人進行激光矯視。之後投訴人出現復發性角膜糜爛,饒文杰又被指,未有提供其他治療建議下,切除投訴人的右眼角膜,翌年他被投訴專業失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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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2016年,醫委會通知他,將於2018年5月舉行研訊。不過在研訊前,饒文杰質疑相關理據,申請發還至初步偵訊委員會重新考慮。由不同成員組成的初偵會,審視後再決定舉行研訊。饒文杰第二次申請發還。今次相隔五年才決定拒絕其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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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饒文杰申請司法覆核,稱醫委會拖延已約14年,對其聲譽構成威脅及帶來困擾,醫委會主席亦無權拒絕其轉介申請。最終距離投訴達15年,醫委會才正式展開研訊。但控方決定不提證供起訴,由於舉證責任在於控方,研訊小組宣判指控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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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病人組織認為,一般而言,初偵會認為有足夠的證據,才會提交作研訊,由律政司考慮證據,再作檢控。

香港病人政策連線主席林志釉說:「當然時間越長,越可能影響到控方那方面的證據,例如投訴人或其他的專家證人,他們基於時間拖長,可能對於案件的記憶可能不太好,或專家證人已退休,不再想作供。這些均可能影響案件,若繼續的話,是否有勝算在其中。」

他認為今次的案件難免影響公眾對醫委會的觀感,建議可多作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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