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得樂|未補價資助出售房屋出租計劃將試行 有學者指准許費偏高

地产

发布: 2026-07-30 20:46

撰文: 無綫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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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善用房屋資源,未補價資助出售房屋出租計劃,將於9月試行,有房屋小組委員指,計劃既能將出租居屋合法化,也能給市民更多房屋選擇,而有學者認為,現在計劃中收取的准許費過高,政策未必受居屋業主歡迎。

為更好運用居屋資源,房委會早前通過未補價資助出售房屋出租計劃,擴展至合資格白表申請者,預計9月推出3,000個名額,業主需持有物業10年,並每季繳付准許費,有房委會小組成員指,做法能保障公眾利益,同時避免浪費居屋資源。

房委會資助房屋小組委員柯創盛稱:「由於居屋也是資助出售房屋,如果我們沒暫准費,就很難令這資助出售房屋,有效地做好規管或收回補助津貼,現時暫准費計算方法,均以一般資助出售房屋七成計算,配合港、九、新界不同地區私人租金作定價,然後再扣除原本三成資助而訂出費用。讓未能夠一次過,拿錢補地價安排的同時,也可有序、合法地收回補貼的安排。」

准許費如何計算?以觀塘一個兩房居屋為例,實用面積約430平方呎,根據差估署數據,面積相若的私樓,5月九龍月租約18,000元,先打七折,推算居屋月租約12,600元,再抽三成作出租准許費,即每月約3,780元,餘下七成,即約8,800元,才是業主實際租金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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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學者認為,准許費定價偏高,影響業主租金收入,即使希望租出大單位,再租細單位自住也不容易。

都會大學助理教授馬耀宗表示:「為何要付所謂的准許費?本身居屋租金與私樓相比,已有少許折讓、較便宜,租出去後,還要再付准計費,這准許費或已佔租金收入兩、三成,收回這折讓租金,外面還有否合適單位可租用?如屯門兆康苑等,過去幾個月平均租金約12,000元,若每月付2,000多元准許費,可能只剩9,000多元租金收入,租出後,拿著9,000多元,在香港我想要找到合理單位也非常困難。」

除了租金收入不吸引,他認為,准許費劃一定價,也可能降低政策受歡迎程度,建議當局考慮按區域訂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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