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 2026-07-31 22:52
撰文: 無綫新聞

政府早前收緊本地大專生資助門檻,被多名計劃來港內地學生的家長,入稟申請司法覆核,高等法院駁回申請。
政府早前修例規定,2028/29學年起來港就讀專上課程的學生,須於課程開始前在本港住滿兩年,2027/28學年的學生則設過渡期,須住滿一年。87名透過高才通計劃來港的內地學生家長,因子女未能滿足過渡期居住要求,需額外多付80萬元修讀四年制本科課程,去年入稟申請司法覆核,要求推翻過渡決定。高等法院法官高浩文在書面判詞中提到,過渡期限制並非不合理,亦不構成歧視,駁回其司法覆核申請,家長需承擔訟費。
教育局表示,政策是為了應對學額供不應求及公帑開支壓力,來自任何地區及修讀任何課程的人士均受限,而絕大多數受影響人士並未有異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