蔣超良受賄逾7億人民幣 一審判死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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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2026-08-28 18:56

撰文: 無綫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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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在武漢爆發新冠疫情期間,擔任湖北省委書記的蔣超良,受賄超過7億元人民幣,一審被判死緩。

案件在南京中級法院公開宣判。案情指,蔣超良在多間銀行任職以及擔任吉林省委副書記,湖北省委書記期間以權謀私,為有關單位和個人提供經營、貸款審批等幫助,非法收受財物折合超過7.46億元人民幣。

法院指其受賄數額特別巨大,應當判處死刑,但鑑於有犯罪未遂情節,且如實供述罪行,主動交代辦案機關未掌握的大部分受賄事實等,有重大立功表現。決定判處他死刑,緩期兩年執行,之後減為無期徒刑,終身監禁,不得減刑、假釋,並沒收個人全部財產,追繳犯罪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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