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向最高立法机构提交的报告指出,中国在巩固脱贫成果及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方面取得实质进展。该报告于8月25日至28日在北京举行的第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上提请审议,报告指经过连续五年的持续帮扶,农村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显著改善,原贫困地区与其他地区的发展差距持续缩小。
根据报告数据,已脱贫县的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由2020年的12,588元人民币,增至2025年的18,627元人民币,五年间平均年增长率达8.2%,同期增幅较全国农村平均水平高出0.8个百分点。
农业农村部副部长表示,「十四五」期间(2021至2025年),中央财政用于乡村振兴的补助资金较「十三五」时期增加3,200亿元人民币。对于因灾害等原因面临突然返贫致贫风险的家庭,当局实施先帮扶、后补办手续及程序的措施。
在医疗保障方面,国家已建立防止因病致贫的动态监测系统,原贫困人口及监测对象的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每年稳定维持在99%以上。同时推行「先诊疗后付费」及「一站式」结算等政策,有效防范因病致贫风险。
社会保障层面,政府已完善低保及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所有符合条件的农村困难居民,均会获得必要的社会保险及应急救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