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 2026-09-14 18:59
撰文: 無綫新聞
元朗區議員施駿興被控與16歲以下女童非法性交,審訊後裁定罪成,還柙候判。
37歲的被告施駿興,被指十多年前在擔任話劇導師助手時,結識當時11歲、讀小學的事主,曾接她放學,並在公園觸碰她胸部。其後事主升上中學,兩人發展成情侶,並於2011年3月14日白色情人節發生性行為。
事主稱後來兩人分手,因為發現施駿興出任公職,擔心他會接觸年幼兒童,決定揭發事件。
案件在區域法院經審訊,法官陳廣池裁定施駿興非禮罪不成立,與16歲以下的女童非法性交罪罪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