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議員施駿興被控與16歲以下女童非法性交罪成 民青局委任委員會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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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2026-09-14 21:14

撰文: 無綫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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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朗區議員施駿興被控與16歲以下女童非法性交,審訊後裁定罪成,還柙候判。政府稱非常重視區議員品格,民政及青年事務局長會委任監察委員會,就此進行調查。

37歲被告施駿興,被指十多年前在擔任話劇導師助手時,結識當時11歲、讀小學的事主,曾接她放學,並在公園觸碰她胸部。其後事主升上中學,兩人發展成情侶,並於2011年3月14日白色情人節,發生性行為。

事主稱後來兩人分手,因為發現施駿興出任公職,擔心他會接觸年幼兒童,決定揭發事件。

案件在區域法院經審訊,法官陳廣池裁定施駿興非禮罪不成立,與16歲以下的女童非法性交罪罪成。

政府新聞公報

政府知悉區域法院今日(九月十四日)裁定元朗區議員施駿興「與年齡在16歲以下的女童性交」罪成,還押等候十月二十七日判刑。

政府非常重視區議員的品格和誠信操守,並會密切留意司法程序進展作出適當跟進。民政及青年事務局(民青局)局長已收到元朗區議會主席及三名元朗區議員根據《區議會條例》(第547章)(《條例》)致函就此發起調查。民青局局長會按《條例》及區議員履職監察制度委任監察委員會進行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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