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電工學徒三年前在科學園天台安裝太陽能板,觸電身亡,揭發四間涉事承建商將工程層層外判,但無履行監督責任,罰款41萬元至90萬元。
事發在2023年9月10日,38歲男電工學徒陳卓鈞在科學園2E座天台機房安裝電板,期間觸電暈倒,送院搶救後不治。四間承辦商,包括總承建商中國電力國際發展有限公司、港華中國電力(綜合)智慧能源有限公司、去也有限公司,及天揚工程有限公司,被票控 「沒有採取措施以防止發生電力危險」,共32項控罪。其中天揚工程認罪,另外三間公司經審訊後裁定罪成。
西九龍法院裁判官施祖堯判刑時指出,總承建商中國電力取得項目後轉名予港華,以股東身份獲利,但沒有監督工程,而港華雖有參與工程,但欠缺安全監管。
作為三判的去也有限公司,就安排四判天揚工程在科學園安裝太陽能板,但去也沒有監督工程,或與天揚工程保持有效溝通,天揚工程就安排沒有牌照的電工學徒到前線工作。
裁判官施祖堯指,案件涉及人命傷亡,各被告沒監管工程,忽視工地安全,罪責嚴重,判刑需具阻嚇性。中國電力、港華各判罰款90.8萬元,去也有限公司判罰款90.4萬元,天揚則罰款41.7萬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