杏花邨謀殺案|51歲男被告提堂 暫毋須答辯還柙至12月再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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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2026-09-18 13:06

撰文: 無綫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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杏花邨男子涉嫌殺妻案,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

51歲男被告黃志廣報稱是系統分析員,他被控一項謀殺罪,暫時毋須答辯,押後至12月11日再訊,以待警方進一步調查,被告須繼續還柙。

控罪指被告本月16日,在杏花邨寓所謀殺女子黃鈺婷。警方早前表示,被告當晚到警署自首,警方發現其妻子伏屍在案發單位,身體有多處刀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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