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获派公屋本是喜事,但面对事故单位该如何抉择?有港人近日在公屋讨论区发文,指自己「第三次 派凶宅」,并上载房屋署信件求问网民:「要唔要好」。信件载明,获派单位为牛头角上邨常泰楼,于 2015 年 10 月曾发生自杀或意外死亡事件。房署在信中强调,尽管单位有过事故,但其交通网络、地区配套、环境及间隔等均具备优势。
事件引爆网民热议,更有网民查证后指该单位疑曾发生上吊自杀案,网民观点呈现两极:
· 坚决拒绝派:不少网民直言无法接受事故单位,劝事主放弃:「上吊凶宅可以话喺最猛𠮶种,过左几耐佢都会系度,唔好要啦」、「唔要,等4派」、「自杀单位 问得就即系唔要」。
· 力撑接纳派:另一派网民则力推牛头角上邨的无敌地段,认为事不关己无须过分忌讳:「出得post问即系心理已经过到关,比我都要」、「讲真,地段真系无敌甘正,对面马路就系街市,去MTR又近。不过凶宅真系要过心理关口,如果你上去睇完,觉得OK,再考虑都无妨」、「邻居质素重要过间屋嘅历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