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電署發現,全港最少78幢樓宇無安裝升降機門框組件,要求全港承辦商審視過去10年更換或增設的升降機,是否符合防火等要求,並簽署聲明書。有議員質疑做法等同「自己查自己」。
臺日電梯工程涉嫌向機電工程署提供虛假測試報告,訛稱在兩個租置屋邨,已為升降機安裝防火門框組件。機電署連日巡查由臺日負責的樓宇,發現共78幢樓宇的升降機有同樣問題。
署方向全港註冊升降機承辦商及工程師發特別通告,要求他們審視過去10年更換或增設的升降機,是否符合防火等要求,並簽署聲明書,要列明升降機的許可證編號、發出機構,及呈交抗火效能證明文件副本,並在下月15日前交回。
升降機工程完工後,都要機電署發許可證才能使用,今次要求重新審視,令人質疑過去把關工作是否有問題?有身兼升降機及自動梯安全諮詢委員會成員的測量師相信,機電署是要杜絕潛在風險。
測量師兼機電署升降機及自動梯安全諮詢委員會成員姚潔凝表示:「反映問題不是單一屋苑偶發事件,揭示現時表格在申請和工程驗收機制存在盲點,促使署方一定要做全盤收緊監管,不能排除其他承辦商在過往工程中,有類似偷工減料或監工不力情況,所以在這麼大規模全面排查。」
有議員質疑成效。
實政圓桌新界西北議員莊豪鋒說:「是一個亡羊補牢的機制,但是因為現在是承辦商自己查自己,應該政府自己加強巡查機制,或找第三方機構去做抽查的行為,亦要提升抽查比例,不能讓他們自己查自己,否則機制蕩然無存。」
機電署指,若最終發現升降機不符要求,相關承辦商及工程師等,等同發虛假聲明、即屬違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