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性侵4名少女判囚10年 官指為人非常病態、缺乏尊重

法庭

发布: 2026-10-22 18:31

撰文: 無綫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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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男子承認非禮及企圖強姦四名女童,12項控罪罪成,判監10年。

現年22歲被告范致遠,報稱是大專生,早前在高等法院承認非禮及企圖強姦等12項控罪。

案發時間由2022年6月至2023年9月,四名事主案發時分別14至15歲,案情指被告,透過社交平台結識她們,相約見面時犯案。其中事主X2023年9月自殺,母親整理其遺物時揭發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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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法院法官陳慶偉早前表示,案中有四名已知身份的受害人,但從警方檢取的照片及片段,顯示尚有5名身份不明的受害人。

法官引述精神科及心理報告,指被告為人非常病態,專門物色少女,趁她們情竇初開之際,迅速發展關係,以性剝削她們。

被告更承認,曾同時與六至七人交往,並享受操縱她們、騙取信任後,短期內發生性行為的過程。

法官提到事主X,被告企圖與她非法性交、分手後,事主不堪羞愧而輕生,法庭不難想像,其家人所承受的痛,難以用言語去形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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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科專家指被告對受害人缺乏尊重和同理心,他無汲取教訓,報告評估被告,重犯機會屬中等偏高至高,更生前景不樂觀。

法官斥責被告,在社交網站向未成年少女下手,屬精心策劃,其中一名女童其後輕生,被告仍無悔意,形容案情嚴重,「看不到有其他案件比今次嚴重」。12項控罪,認罪扣減三分一,部分刑期分期執行,共判監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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