屬「港人港地」的樓盤「啟德1號」,有多個業主收樓時發現,單位設施與售樓說明書不符。發展商中國海外承認是施工過程出錯,涉及29個單位,其中七個單位已完成執修,四個單位的業主決定保留現狀。一手住宅物業銷售監管局就指會跟進。
用過千萬買回來的單位,有無想過會貨不對辦?有業主2016年用約一千三百萬元,買了「啟德一號」一個八百四十多呎的三房單位。
根據售樓書,發展商交樓時會裝修好廚房及廁所,其中廚櫃是「L型」,但業主收樓時,就發現變成一字型。即是現在這樣,少了個原先放雪櫃的廚櫃,而雪櫃就放了在旁邊的廚櫃入面。
麥太表示:「我們業主來說這是貨不對辦,完全遺漏了這件東西給我們,與售樓說明書所講的不一樣,但發展商一直沒誠意(去處理)。」
有驗樓師到現場看過,認為發展商要先拆除部分廚櫃,才可以加裝新櫃,工程需要最少幾日。
驗樓師賴達明稱:「我們消失了的空間,大約是六百(毫米)乘六百(毫米),高到天花的一個櫃,如果做改動的話,我相信整個櫃及這個位置都要拆,就不是只安裝一個廚櫃就可以。」
發展商承諾會在這個位置加裝「L型」廚櫃,到時雪櫃都會放在這邊,不過業主認為,之後再在這裡存取東西都非常不方便。
一手住宅物業銷售監管局回覆指,根據法例賣方需要在售樓書清楚列出裝置、設備等資料,而買賣合約說明,賣方要在甚麼期間內補救物業欠妥之處。監管局指會了解事件。條例規定如有失實陳述等,最高罰款50萬及監禁七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