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襲警及拒捕 曾健超不自辯及無召辯方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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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 2016-05-05 02:02

撰文: 無綫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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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黨成員曾健超前年「佔領行動」期間,涉嫌襲警及拒捕,法庭裁定案件表面證供成立,明天結案陳詞。

曾健超被控前年「佔領行動」期間,襲警及拒捕共五項控罪,在九龍城裁判法院經過十日聆訊。裁判官裁定案件表證成立,曾健超選擇不自辯,亦沒有傳召辯方證人,案件押後至星期五結案陳詞。

至於控方傳召的最後一名證人是高級督察屈展焯,他提到事發時,協助制服一名穿黑衣的男子,對方不斷掙扎,試圖擺脫警方控制。屈展焯表示,當天沒有向該男子施放胡椒噴霧,亦沒有見過任何人向對方使用胡椒噴霧。而屈展焯翻看當日的片段後,將同袍認錯了是自己,他接受辯方盤問時表示,認錯自己是他的疏忽。

根據刑事案件審訊程序,控方完成舉證後,當法庭裁定表面證供成立,由辯方進行答辯,辯方亦可以選擇不答辯,法庭會待控辯雙方陳詞後裁決,要在毫無合理的疑點下,才能將被告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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