麥齊光:若不任發展局長事件或避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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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 2013-08-08 02:36

撰文: 無綫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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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展局前局長麥齊光及路政署前助理署長曾景文,騙取租金津貼案件,兩人分別被判監禁八個月,緩刑兩年。

麥齊光表示,如果他沒有出任發展局局長,相信整件事就不會發生。

租津風波至今歷時一年,麥齊光同曾景文最終毋須坐牢。麥齊光聽到判決後,在庭上同親友握手擁抱。他離開法院時說,會考慮是否上訴,又覺得事件是由他出任局長而起。

曾景文離開法院時,面對記者的提問大部分都沒回應,曾景文因為本案有可能失去數百萬元的退休金及長俸。

麥齊光去年七月一日加入特區政府新班子做發展局局長,他離開公務員隊伍時已領取了一筆退休金。而他擔任問責官員短短十二日,就因為本案被廉署拘捕並要辭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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