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人樓宇消防年檢 若不履行一經定罪最高可罰款5萬|延伸閲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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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 2026-04-23 15:54

撰文: TVB 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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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據《消防規例》,消防裝置及設備的擁有人(通常是業主或業主立案法團)有責任確保所有消防裝置時刻有效運作,並須每年至少安排一次由註冊消防裝置承辦商進行的全面檢查。法團必須從消防處的註冊名單中委聘承辦商,承辦商則須依循相關守則執行檢查。若檢查需關閉消防裝置,必須事先通知消防處以制定應變計劃,並於關閉期間在大廈當眼處張貼通告,說明受影響範圍和日期。檢查完成後,承辦商須向大廈負責人簽發「消防裝置及設備證書」,並提交消防處備案。年檢項目包括檢查火警警報系統的手動火警鐘掣、消防系統的供電與後備電源,以及消防喉嚨和消防栓系統的水泵、水缸水量與喉嚨完整性等。未履行年檢義務者,一經定罪最高可罰款5萬港元,消防處去年便提出了1,361宗相關檢控。此外,消防處會抽樣核查年檢證書,若發現與實際情況不符,將調查承辦商是否失實陳述,違者可能面臨譴責、停牌或永久除牌的處分。

根據《消防規例》,消防裝置及設備的擁有人,通常是業主或業主立案法團,必須保持所有消防裝置時刻有效操作,每年亦至少安排一次,由註冊消防裝置承辦商進行的全面檢查。

法團必須從消防處的「註冊消防裝置承辦商名單」委聘承辦商,承辦商就須按消防處相關守則進行檢查, 如需關閉任何消防裝置,必須提前通知消防處,以便制定應變計劃。而在裝置關閉期間,須在大廈當眼位置張貼通告,列明受影響範圍和日期。完成檢查後,須向大廈負責人簽發「消防裝置及設備證書」,並遞交予消防處作備案。

▍ 檢查消防喉嚨及消防栓系統等

年檢主要檢查項目,包括確認火警警報系統的手動火警鐘掣完好無損,能正常觸發警報;消防系統要確保供電穩定,後備電源系統運作可靠;消防喉嚨及消防栓系統,亦要檢查水泵、水缸水量及喉嚨完整等。

若沒有履行年檢,一經定罪最高可罰款5萬港元,消防處去年提出共1,361宗未能安排年檢的檢控個案。而消防處亦會抽樣檢查年檢證書,如發現與實際情況不符,會調查承辦商是否作出失實陳述,違者可被譴責、停牌甚至永久除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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