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佈: 2026-05-06 17:12
撰文: TVB 新聞+
• 新民黨議員陳家珮年初在灣仔逆線行駛,成為立法會監察委員會首宗調查案例。 • 監察委員會前身為議員個人利益監察委員會,今年1月更名並擴大職能,加強監察議員行為。 • 委員會處分類別分五級,陳家珮行為被判定為「輕微不當行為」,獲最輕的書面警告。 • 書面警告由委員會主席執行,適用首次輕微不當行為;第二次則加當面訓誡。 • 嚴重處分如暫停職務,需由委員會副主席動議,經立法會會議決定是否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