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方日報社論|火勢失控逃生難 人為失誤要追究|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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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 2026-06-23 06:59

撰文: TVB 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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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林建軍作供時,先簡介跨部門調查專組的工作及交代起火時序

大埔宏福苑火災獨立委員會昨日舉行第5輪聽證會,出席作供的包括跨部門調查專組副組長兼消防處副消防總長(新界南)林建軍。林建軍作供時,先簡介跨部門調查專組的工作及交代起火時序。

代表委員會的資深大律師杜淦堃隨後向其詢問,指宏福苑作為居屋,興建時相關法律已有要求,由電梯、走廊到走火梯間,需要有兩道門阻隔,為何最終宏福苑落成後,未有相關的設計。林建軍表示,屋苑1980年入則時,由於跟從的是1970年的規限,因此有關設計符合標準。他又指,專組未有就屋苑內個別單位的改動特別研究,因個別單位內的裝修改動,對這次超大型火災影響微乎其微。那麼,奪命大火最關鍵的是甚麼?

林建軍稱,大廈梯間除每5層設一個生口(通風口)外,其他位於梯間各樓層的窗戶是鋼線玻璃設計的防火窗戶,行內對該玻璃的認知有其具備45分鐘抗火時間,故此生口問題對於濃煙及火勢入侵的影響較大。此外,他指專組初步確認起火源頭是煙頭,悶燒之下慢慢加熱並燃起宏昌閣平台可燃物所致,而在起火之初,火勢蔓延速度較慢,但當燃起平台雜物後,到「燒通頂」、再到令其他座數起火,往後的火勢蔓延速度是幾何級增長,因此在起火之初消防如能早幾分鐘接報,則有機會在火勢仍較弱時得以控制。然而,如今「事後孔明」,說甚麼已太遲也沒有用,168條寶貴人命就此葬身火海!

政府化驗所法證事務部總化驗師李詠文亦作供。在是次火災中,她負責就現場觀察、挖掘,以分析起火成因;她表示,在宏昌閣現場視察發現,104室、105室對開平台外牆、鐵欄的燒毀程度較其他位置嚴重,其中鐵欄甚至燒至生銹,情況與當初推斷由該處起火脗合。她指確認有人在天井平台吸煙,煙頭引發悶燒造成火警的可能性最高。

杜淦堃引述兩大專家團隊的調查報告指出,這次慘劇源於一連串人為失誤與防火措施失效。專家透過大型燃燒實驗、電腦模擬證實,現場使用的非阻燃棚網產生「滴落火燄」令火勢迅速蔓延,加上樓梯通風口防護失效,以及火警鐘被停用,導致大量濃煙攻入樓梯,居民逃生時間「基本上等於零」。

為秉持科學實證原則,委員會委任了理大兩位教授,於理大消防實驗室對火場樣本,包括發泡膠板、阻燃棚網與非阻燃棚網、竹枝等進行測試,並以電腦模擬光井的煙囪效應。此外,包含城大教授在內的政府跨部門調查專組,更遠赴四川進行大型燃燒實驗,建造了仿照宏昌閣光井的三層高實體模型,進行了13次實體測試。杜淦堃指雙方縱使採用不同方法,但結論大致相同並互相印證,極大提高了調查結果的可信度。調查報告確認,火災源於宏昌閣104及105室外的光井位置,初期僅屬小型火警。兩大專家團隊的測試均發現,現場使用的非阻燃棚網是導致火勢失控的關鍵,能量釋放相差27倍。專家一致認為,若當時採用阻燃物料,初期火勢極可能自行熄滅,不會演變成猛烈大火。

從以上可以見到,奪命大火當日大廈的火警警報系統被停用,加上發泡膠板阻擋視線,令居民延遲察覺火警;事發後僅6至14分鐘,宏昌閣正門已被燃燒的倒塌物遮擋。杜淦堃指出,事件中114名死者為65歲以上的長者,延遲接獲警報對其逃生造成致命打擊。專組又推斷,在91名吸入濃煙致死的死者中,其中38人位於沒有大量可燃物的宏泰閣,絕大多數肇因於生口防護失效導致濃煙湧入。

事實上,模型推演顯示,許多逃生路徑的可用時間「基本上等於零」。專家總結指出,火災當日所有防火及逃生措施幾乎全數失效,這場奪命慘劇屬人為失誤所致。據委員會主席陸啟康稱,聽證會已有逾100萬份資料,掌握相當足夠資訊調查事件。而隨着聽證會以科學方法深入搜證、分析,既然肯定大火慘劇屬人為失誤,其中如消防亂象,何以警鐘被關、水缸無水等;至於非阻燃的安全網、帆布、易燃發泡膠板何以可以通過使用,有沒有部門監管失職?為何至今沒有人問責,甚至沒有人為此道歉?

港府認為獨立委員會重點是追究刑事責任,慘劇的人為失誤彰彰明甚,只有切實追究一連串人為過失,才可以令死者安息及其家屬釋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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