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福苑|逾77%宏志閣業主出售業權 麥美娟指業主大會無權處理單位買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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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 2026-06-26 19:37

撰文: 無綫新聞

宏福苑大火中,唯一未受波及的宏志閣,逾七成七業主願意接受政府收購業權。政府決定,長遠居住安排方案開放予宏志閣,涉及額外10億元。

宏福苑八座大廈,只有宏志閣一座未受波及,原先不納入長遠居住安排方案,政府定出門檻,如果有七成半宏志閣業主,同意出售業權,會考慮一併收購。當局最新指收到193戶,亦即百分之77.8的宏志閣業主,確認出售業權意向。

財政司副司長黃偉綸說:「昨天晚上達標,今天早上,再多一些業主(確認出售業權),希望眼前專注『你請我願』,政府向業主購買單位,如果剩下業權,真的要立法處理時,有機會到明年和立法會討論。」

收購方案將跟另外七座看齊,即未補地價單位,每呎8,000元,已補地價每呎10,500元。業主可以選擇提取現金或「樓換樓」方式,透過「特設銷售計劃」選購居屋或綠置居。至於其餘七座,已收到1,361戶接受收購建議,佔總數約百分之78.4,當局在粉嶺和觀塘的房協項目,增加近500個單位,增至近4,400個,預留給全體業主選擇。

至於居民要求召開業主大會,接管宏福苑法團的合安稱,有信心七月內舉行。

民政及青年事務局局長麥美娟稱,業主大會的功能是處理屋苑公用部分的管理和行政,包括帳目等事宜,並不適合在會上討論業權買賣。

民政及青年事務局局長麥美娟說:「任何一個處理過樓宇買賣都知道,任何一個業主個人單位的買賣情況,其實不適當,亦不應該在業主大會中討論或處理,甚至業主大會根本無權處理,個別業主單位業權買賣的情況。」

政府提醒,願意出售業權的住戶,須在8月31日前簽署及交回相關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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