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佈: 2026-07-06 10:00
撰文: 莊錦輝

買樓收租是不少香港人創造被動收入的熱門選擇,穩定租金回報加上長線樓價增值,吸引力不言而喻。然而,買樓動用的資金龐大,如果能夠透過申請按揭減少首期支出,更有效益地運用資金,出租物業的收益則更為顯著,到底出租按揭有何要留意?可參考以下7點。
一、出租物業按揭成數最高7成
過去幾年政府多次放寬非自住物業的按揭成數,至2024年年底,當局將所有住宅物業的最高按揭成數統一為7成。如果要申請到更高成數,則要透過按揭保險,並且符合自住的條件。而由於出租物業並不符合按保申請資格,只能借到7成按揭。
換句話說,買家只需要支付樓價的3成,便可以成為收租的業主。對比以前需要支付樓價一半的資金,現時買樓收租的首期門檻已大大降低。
二、租金如何計入入息?
申請出租物業按揭時,租金收入可以計入申請人的入息,從而提高貸款能力。計算方式分兩種:
實際租金收入: 如果物業現有租客並提供已打釐印的租約,銀行一般會將租金的7至8折計入申請人收入。
擬租金收入: 如果物業尚未租出,銀行會按市場租金水平估算「擬似租金」,然後打6至7折計入入息。不過,這種情況下銀行通常要求申請人本身有工作收入,擬租金只作為輔助入息;物業亦必須為現樓,銀行不會接納樓花去計算擬租金收入。
三、按揭利率與入息要求
目前一般申請物業住宅按揭,無論是作為自住或出租用途,按揭利率普遍為H+1.3%, P-2%,銀行不會因為物業用作放租而大幅調高利率。
而於在入息要求方面,無論自住或出租、是否有多於一個按揭,供款與入息比率(DTI)亦劃一不多於50%,但本身已有按揭在身,再買第二個物業放租,舊物業的供款需要與新物業供款一併計算DTI中。
舉例:現有物業月供1萬元,新出租物業月供1.9萬元,總供款2.9萬元,申請人的月入需要達到5.8萬元,才能符合DTI不多於50%的要求。
四、自住轉出租先「甩按保」
如果物業最初以高成數按揭(超過7成)購買並聲明為自住用途,日後想改為出租,必須將按揭成數降至7成以下,解除按揭保險的枷鎖,亦即是俗稱的「甩按保」。
具體做法是:如果物業已經升值,按揭餘額可能已低於物業最新估價的7成,業主可以直接轉按至另一銀行,申請甩走按保及將物業轉為出租用途;但如果物業最新估值不夠高,按揭餘額仍高於物業最新估價的7成,業主想將物業出租,就要以個人流動資金清還部分按揭,令按揭餘額降低並達至甩按保的要求。
五、高成數按揭有條件出租
業主申請了高成數按揭的物業如想改為出租,需要先解除按保。惟按證公司在2024年推出新安排,容許因應有子女出世,或有財務狀況轉變等原因,導致住屋要求改變的業主,在經申請後,豁免按保計劃下的業主自住要求,並可將物業出租。在放租物業期間,業主不能再購入物業,但可因應個人或家庭需求,另行租住單位,成為「雙租族」。
六、「偷雞出租」隨時人財兩失
經常有新聞報道,先以自住名義申請高成數按揭,獲批貸款後又偷偷地將物業放租,這種「偷雞出租」的行為風險極高,不值得鼓勵。
銀行的審查部門近年審查手段越來越嚴。銀行會定期發信要求業主提供自住證明(例如水費、電費、煤氣單),一旦被發現瞞報,按揭保險公司及銀行有權即時「call loan」兼罰息,而且涉及高成數按揭,業主更可能需要負上刑責,隨時人財兩失。
七、專業小貼士:另類高成數按揭出租之路
有個別的私營按揭保險公司,提供高成數按揭同時又接受物業作出租之用,但需支付較高的按揭保費。此計劃較適合每月有豐厚收入、但手頭未有樓價3成資金作為首期的準買家,可以透過此計劃置業,成為收租業主。
星之谷按揭轉介創辦人及行政總裁
莊錦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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