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佈: 2026-07-15 22:34
撰文: 無綫新聞
一名在囚人士三年前在壁屋懲教所,被人用木棍捅傷。其中兩名被告在區域法院,裁定傷人罪成。至於涉行為不當的一名前一級懲教助理就脫罪。
案發在2023年12月,當時18歲的事主,在壁屋懲教所,被二級懲教助理譚力翀,聯同多名在囚人士,用木棍捅傷肛門,事主之後兩度接受手術及使用人工造口。
案件涉及6名被告,當中4人不認罪。包括3名在囚人士,李梓睿、李宇軒及林承蔚,他們被控一項有意圖而造成身體受嚴重傷害罪。已退休的一級懲教助理郭紹輝,因未有舉報下屬施襲,被控一項藉公職作出不當行為罪。
區域法院法官姚勳智頒下判詞,指事主證供可信,受襲前目睹李梓睿在旁,之後感到雙手被人控制,考慮到當時情況,李梓睿必然有協助制服事主。
至於另一被告林承蔚,從儲物櫃取出木棍,顯然是配合襲擊及知情,他亦在鐵欄旁站崗,共同參與的意圖和角色是無可質疑,裁定二人傷人罪成。
至於李宇軒,法官指他按指示在鐵欄旁把風,但沒有實際證據,顯示其行為或參與襲擊,裁定他罪名不成立。
至於郭紹輝,法官指他在阻止在囚人士攀爬鐵欄及點核人數方面有疏忽,但非故意或蓄意疏忽。即使未有即時匯報,也無證據顯示他對襲擊,是必然知情及包庇下屬,裁定他脫罪。
同案另外兩名被告早前已認罪。包括二級懲教助理譚力翀,及在囚人士何力桓。他們分別承認傷人及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罪。案件下月3日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