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佈: 2026-07-16 20:12
撰文: 無綫新聞
大埔宏福苑火災獨立委員會,舉行最後一輪的第二場聽證會,由政府代表律師總結陳詞,指大火的主要責任是承建商等違規行為,若完全歸咎政府並不公平。
聽證會繼續在中環展城館舉行,政府代表大律師孫靖乾總結陳詞時指,政府積極協助委員會提供大量文件信息,主要由各部門作供,公眾焦點放在政府上是可以理解,但若忽視其他無出席的涉事方,甚至認為政府是事故的始作俑者,並不公平。
政府認為大火的直接成因是宏福苑的系統性違規,若非負責維修工程的專業人士及承建商一連串蓄意欺詐,合謀串連、疏忽及違法濫用行為,大火不會發生。
宏業作為主承建商蓄意購買不阻燃棚網牟利,偽造測試證書等,欺騙監管機構。而鴻毅及其註冊檢驗人員就無完全履行監督職責。中華發展及宏泰消防未有跟進消防裝置問題,令消防處無法得悉火警系統同時失效。原物管公司置邦興業亦只對居民投訴扮演「傳話人」角色。
又指出今次的系統性濫用有兩個顯著特點,第一是工程的財務誘因,遠超違規成本和處分風險。第二是本應互相監督的專業人士,選擇合謀串連,整個相互制衡的機制失效。
大火並非單一疏忽或制度弱點的結果,而是多名持分者持續在多方面的蓄意違法行為所致,負有首要責任的專業人士及其他私營持分者,蓄意欺瞞及敷衍塞責,刻意規避及破壞現有制度框架,嚴重阻礙及削弱政府的監管職能。
又指相關監管架構,包括消防裝置規管、屋宇署與房屋局獨立審查組,即ICU的授權安排等沿用多年,部門分工無根本問題,「沒理由假設受規管者會違法」,但面對蓄意合謀或完全怠忽職守的情況,機制不足以揭示。
又指現行制度存在五個系統性弱點,包括屋宇署與ICU的溝通機制等,但強調目前無證據顯示有政府人員與承建商串通。
對於被批評居民投訴未獲實質處理,孫靖乾稱問題是涉及跨部門,需有更適合機制。政府火災後推行多項改善措施,強調不代表原先制度失當。
孫靖乾總結時,形容承建商是證據確立,濫用機制,辜負政府信任、造成今次大火。
居民代表大律師譚俊傑陳詞時,同意政府被刻意誤導,但仍有相應責任,提交了11項建議,涉及工程期數和授權票等事宜。譚俊傑又指,有不少居民忍痛出席作供,亦有不少居民出席每場聽證會,對於有證人推卸責任,居民難免有怒火,但相信委員會會找到真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