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佈: 2026-08-18 19:27
撰文: 無綫新聞
桃園一名男子在超級市場「玩火」引發大火,法院近日判決,他需向保險公司賠償折合近一億港元。
23歲被告在2023年底與兩名友人,到桃園市一間家樂福購物期間,被告噴灑貨架上的殺蟲劑,並用打火機點火,隨後引發大火,導致超市一樓及地下一樓嚴重燒毀超市需要修復,及加固結構才能重新營業,八間保險公司向超市賠償3.98億元新台幣,再向被告追討賠償。
桃園地方法院近日判被告應向保險公司繳付3.98億元新台幣,折合近一億港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