漁護署於赤柱食肆帶走一隻狗確認屬格鬥狗 要求狗主接受培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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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 2026-08-28 22:55

撰文: 無綫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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漁護署周三在赤柱一間食肆,帶走一隻狗,確認牠屬於格鬥狗隻品種。牠正被署方扣留,並進行絕育手術。

涉事的狗主在社交平台發文,指飼養的狗「包包」,周三被漁護署人員帶走,由獸醫確認品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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漁護署在社交平台稱接獲市民投訴,指有人攜帶懷疑屬格鬥狗隻品種的犬隻,進入食肆。經鑑定確認,狗隻種類是比特鬥牛犬。

署方已為其進行性情評估,並會在要求狗主接受培訓,學習如何管束危險狗隻及絕育後交回狗主飼養。漁護署稱,如有足夠證據涉及違法,會依法提出檢控。

另外,署方又指,為減少因不妥善控制狗隻而引致的襲擊意外,會於本月30日、下月5日和6日,在全港多個地點進行特別巡查及執法行動。期間會即時執法,不會預先警告。

政府新聞公報

為提升狗隻畜養人於公眾地方妥善控制狗隻的意識,減少因不妥善控制狗隻而引致的狗隻襲擊意外,漁農自然護理署(漁護署)今日(八月二十八日)公布,將於八月三十日、九月五日及六日在全港多個地點就妥善控制狗隻進行特別巡查及執法行動。
   
漁護署發言人說:「漁護署人員將於特別行動期間,針對狗隻聚集的公眾地方加強巡查和執法。如發現畜養人未有按法例要求妥善控制狗隻,署方會即時採取執法行動,不會預先警告。漁護署亦會利用這機會向市民推廣『負責任寵物主人』信息和講解相關法例要求。」
   
發言人提醒市民,根據《狂犬病條例》(第421章),狗隻在公眾地方時必須以狗帶牽引或以其他有效方式予以控制。《危險狗隻規例》(第167D章)更明確規定大型狗隻(體重達20公斤或以上)在公眾地方時必須被人以一條長度不超逾兩米的狗帶穩妥地牽引;違法可被判處罰款及監禁。
   
漁護署強調,在公眾地方妥善控制狗隻不但是法例要求,亦有助保障人和動物的安全。市民如欲了解更多有關妥善控制狗隻及如何做個負責任寵物主人的資訊,可瀏覽漁護署網站(www.pets.gov.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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