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佈: 2026-08-31 11:45
撰文: 無綫新聞
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法案,容許港澳律師在通過粵港澳大灣區律師執業考試,並取得內地執業資格後,可在大灣區9個內地城市執業。香港律師會相信,措施能鼓勵更多香港律師參與跨境法律服務。
香港律師會會長湯文龍說:「我們都見到年輕律師,對考獲這個資格的需求非常大,一點也不容易考,因為需要上不同課程,以及有口試。因為香港實行普通法制度,內地成文法制度,律師需了解兩方面的制度,幫助不同國際企業走往大灣區,亦幫助大灣區不同企業,進行香港商貿活動,走向全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