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屋住戶嫌對講機阻碇 擅拆導致系統失靈恐賠天價?房屋署有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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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 2026-08-31 17:11

撰文: TV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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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屋對講機究竟可否私自拆除?近日有網民在公屋討論區發文,上載牆身對講機相片並詢問能否拆走不用的對講機,「交還嗰陣時有得畀返佢就得㗎喇」,隨即引發大批住戶熱烈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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帖文曝光後,網民意見呈現兩極,主張拆除的網民批評對講機實用性極低,形容其為「垃圾擺設」、「阻頭阻勢」,留言指「我入伙四年未響過」,更有網民透露「裝修時第一時間拆了」。亦有理性的網民,勸喻切勿輕舉妄動,指「如果樓下保安搵唔到你,佢哋會通知主任上嚟檢查」、「你要駁返通先得㗎,到時仲貴」,提醒「唔好亂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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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相關疑慮,房屋署回應查詢時明確指出,公屋固定裝置分為甲、乙、丙三類,而室內對講機屬於「乙類」裝置。租戶如欲改動位置,必須先獲得房屋署批准,並由署方指定承辦商施工,租戶亦須承擔日後維修責任。房署特別強調,若租戶擅自改動而引致大廈保安系統失靈或故障,涉事住戶必須承擔一切相關維修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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