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事多面睇|部分廣告類別禁止於廣播機構播出 當局如何制訂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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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 2026-09-02 18:46

撰文: 無綫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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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時部分產品或服務,在廣播機構賣廣告會受到限制,但網絡平台就沒有。有議員認為規管標準不統一,不利業界競爭。

根據法例,占卜星相及類似行業的產品或服務,不能在電視台賣廣告,有風水師傅說少了一批潛在客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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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水師傅盧恒立稱:「有些規管是應該的,但完全不准賣(電視)廣告就比較怪,如果有些廣告可以在大灣區宣傳,會增加很多顧客。」

但法例無限制,風水師傅在電視節目中擔任嘉賓。盧恒立說,他不明白為甚麼這樣規定。

盧恒立表示:「電視娛樂節目都是宣傳,風水師所用的方法,他的門派之類。其實那個作用已經和做廣告差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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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電視廣告守則,除了禁播的廣告,性質特別受關注或敏感的產品或服務,在電視台播廣告都有限制,包括減肥產品、驗孕服務、物業租售、教育課程等。

廣告公司老闆曾錦強指出:「這些廣告都會流失到其他媒介平台,當然接收得最多的,可能就是網絡媒體、社交平台之類,他們沒有很嚴格的審批,所以基本上他們的門戶開得很大。」

有立法會議員認為,網絡平台和廣播機構,規管廣告標準不統一,不利業界競爭。

體育、演藝、文化及出版界議員霍啟剛稱:「電視因為廣播條例禁止了這一類型的廣告,但是網上其實很容易,現在甚至可以說,網上是更加精準,並非你在這裡搜索了某個服務,譬如植髮服務,他會主動推給你。」

他建議政府檢討本港電視廣播政策,促進業界健康長遠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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