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市面有人出售一款名為「WT1」,聲稱的防癌疫苗。衞生署展開執法行動,檢獲50多支未註冊針劑,但僅屬維他命針,兩人包括一名28歲診所男主管被捕。署方調查發現,部分試劑是研究用途,用於培養免疫細胞。
日前有名為「亞太醫療中心」的公司等,被發現出售一款名為「WT1」聲稱的防癌疫苗,衞生署確認疫苗無註冊。
署方稱三日內兩度執法,搜查13個地點,包括尖沙咀一幢商廈,檢獲50多支未註冊針劑兼第一部毒藥,聯同警方拘捕兩人,包括一名28歲診所男主管。據了解,今次搜查的地點,部分跟亞太醫療中心有關。
衞生署助理署長陳凌峯說:「懷疑50多支未經註冊針劑,屬健康、保健、維他命類多的一些注射針劑,至於涉事有關的『WT1防癌疫苗』,我們繼續在調查當中,暫時在我們的記錄中,無人因打了這些針有不良反應。我們透過一些放蛇行動,我們相信其盈利也挺多,因為他們給我們的資訊,打一次針劑,其實也五位數字。」
署方稱,有追查及調查防癌針的源頭,已通報海關,跟進個案可能涉及未經註冊藥劑製品,非法進口本港。
衞生署早前曾透露,7月已收到相關舉報,為何到9月才執法?
陳凌峯稱:「上次說的那個,其實我們也有執行行動,只不過當時找到的,是涉嫌違反進出口條例,所以轉介海關跟進,另外涉事醫生已轉介醫委會,我們要搜集很多證據,譬如我們要看公司背景,要搜集資料來源、產品來源等,我們才能展開一個,較大的調查行動。」
對於今次涉事聲稱的防癌疫苗,多在內地一些熱門社交平台賣廣告,本港法例是否未能涵蓋?
陳凌峯表示:「我們已通知內地相關部門,亦透過本地分公司,已即時要求其全部下架。我們嚴正警告它,若還有相關廣告,我們不排除採執法行動。」
衞生署在社交平台指,「一針防多癌」疫苗等,其安全、效能及質素未獲本港當局批准。若使用來歷不明的注射產品,可能引致感染、嚴重過敏等。
【政府新聞公報】
針對有處所向顧客提供聲稱能預防多種癌症的疫苗「Wilms' tumour 1」(「WT1」),衞生署今日(九月二日)聯同警方再度突擊搜查全港多間處所,並在其中兩間處所暫時檢獲超過50支未經註冊注射藥劑製品。行動中暫時有兩人因涉嫌非法管有未經註冊藥物及第1部毒藥被拘捕。衞生署會繼續嚴厲打擊非法售賣或管有未經註冊藥劑製品,以保障公眾安全。
衞生署規管事務總監封螢醫生表示:「『WT1』疫苗並非香港註冊藥劑製品,任何人不得非法售賣或管有未經註冊藥劑製品。任何廣告聲稱可提供該疫苗作防癌用途均屬誤導並涉嫌詐騙。衞生署接獲舉報後,多次巡查懷疑涉事的『亞太醫療中心』和其他在社交媒體上宣稱有提供該疫苗的公司及相關機構。衞生署今日聯同警方再度搜查合共十多個處所,暫時檢獲超過50支未經註冊的藥劑製品,有關人員涉嫌非法管有未經註冊藥劑製品及第1部毒藥,干犯《藥劑業及毒藥條例》(第138章)下的罪行。行動中,暫時有一男一女涉嫌非法管有未經註冊藥物及第1部毒藥被拘捕。衞生署同時追查源頭,到懷疑向有關機構供應『WT1』試劑的公司調查,並已通報香港海關,跟進個案可能涉及未經註冊藥劑製品非法進口香港。」
封螢醫生強調:「衞生署會繼續聯同相關部門密切監察和蒐集情報,深入調查並堵截非法售賣或管有未經註冊藥劑製品的違法行為。署方會針對違法行為果斷採取執法行動,絕不容許不法之徒濫用專業權威並假借防癌、治癌之名行騙,損害公眾健康。」
此外,衞生署會去信全港醫生及私營醫療機構,提醒其必須遵守香港法例,絕不能為病人注射非法藥劑製品。因應有註冊醫生及護士涉嫌向顧客提供「WT1」疫苗,衞生署已把有關個案轉介至香港醫務委員會及香港護士管理局跟進。
廣告方面,衞生署發現涉案機構的廣告內容涉嫌違反《不良廣告(醫藥)條例》(第231章)的規定,早前已根據既定的程序及機制向有關公司發出警告信,並要求移走或刪除相關廣告的內容。若發現相關廣告仍未刪除,衞生署將向發布相關廣告的機構提出檢控。署方亦已就有關廣告於內地社交媒體發布一事,通報內地相關執法單位跟進。公眾如發現相關廣告,可向衞生署舉報。根據《藥劑業及毒藥條例》,凡符合「藥劑製品」定義的產品,必須符合有關的安全、效能和素質方面的標準,並獲得香港藥劑業及毒藥管理局批准註冊,方可在香港銷售。先進療法製品涵蓋基因療法製品、體細胞療法製品及組織工程製品,受《藥劑業及毒藥條例》規管為藥劑製品。任何人非法售賣或管有未經註冊藥劑製品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處罰款100,000元及監禁兩年。藥劑製品的進口及出口受《進出口條例》(第60章)規管。任何人沒有相關許可證下進口或出口藥劑製品,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罰則為罰款500,000元及監禁兩年。
衞生署暫時未有接獲市民因為注射報稱為「WT1」疫苗後不適的報告。封螢醫生提醒市民,如對預防或治療疾病(包括癌症)有疑問,應先諮詢註冊醫生,由醫生按個人健康狀況及最新醫學證據提供專業建議,切勿輕信未經證實的醫療聲稱,保障自身健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