漁護署近日在赤柱食肆帶走一隻狗,確認屬於格鬥狗品種,需接受絕育手術。事件引起公眾關注,漁護署指坊間有誤解並作出澄清,指署方執法人員不會只望一眼,就確定是格鬥狗。
漁護署指署方的獸醫師,會通過仔細觀察狗的身體特徵與外觀比例,去進行評估和為狗隻歸類。
根據《危險狗隻規例》,「格鬥狗」涵蓋四大法定種類,以及這四個種類的任何混種、禁止進口和繁育等。比特鬥牛㹴可以包含不同品種,美國比特鬥牛㹴、美國斯塔福郡㹴及美國惡霸犬這三個品種,就因為體型結構等特徵極為相似,並有密切的遺傳關聯,因此在很多地方都被歸類為「比特鬥牛㹴」種類下的常見品種。
如果狗主不服漁護署的分類決定,可以向漁護署署長委任的狗隻及貓隻分類委員會提出上訴。
委員會以往曾就個別品種,例如美國惡霸犬進行討論,並確定其體格特徵,符合格鬥狗種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