屋宇署就大埔宏福苑火災,向屋苑大維修工程的工程顧問公司鴻毅、總承建商宏業及四名相關人士,提出共259項檢控。
去年11月26日,正進行大維修的大埔宏福苑發生五級火,造成168人死亡,79人受傷。屋宇署表示,署方及房屋局獨立審查組,全力調查涉事大維修工程。
調查顯示,工程顧問公司鴻毅聘用的註冊檢驗人員,沒有妥善監督訂明修葺,及沒有確保該建築物安全。
而鴻毅及工程總承建商宏業,在工程進行期間,涉嫌准許或授權使用非阻燃的棚網及帆布,以發泡膠板遮擋窗戶,以及移除樓梯走火通道的窗戶,開設俗稱「生口」的開口,並以非阻燃物料作掩蓋,令火勢迅速蔓延,並阻礙逃生。
屋宇署向鴻毅、公司董事黃俠然,及鴻毅聘用的註冊檢驗人員吳躍,宏業及兩名董事侯華建和何建業,提出共259項檢控。包括涉嫌准許或授權在進行建築工程時使用欠妥,或不符合《建築物條例》條文的物料,准許或授權進行建築工程,而檢驗或工程進行方式,導致有人受傷及財產損毀,沒有妥善監督修葺工程等。
屋宇署表示,不論涉事註冊建築專業人士,有否被法庭定罪,署方亦會轉介予相關專業人士紀律委員會,考慮紀律處分。
勞工處表示,火災導致5名工程承建商人員遇難。根據《工廠及工業經營條例》下,「一般責任」條文,向相關持責者,包括承建商、工程顧問及個別人士,提出共25項檢控。
政府新聞公報
勞工處發言人今日(九月九日)表示,就去年十一月二十六日在大埔宏福苑樓宇修葺工程地盤發生的火災導致五名工程承建商人員遇難,經徵詢律政司意見後,勞工處現階段根據《工廠及工業經營條例》(第59章)循公訴程序,向相關持責者(包括承建商、工程顧問及個別人士)就違反該條例下的「一般責任」條文提出共25項檢控。
發言人強調,勞工處絕不容忍違反職業安全及健康(職安健)法例的行為,定必嚴厲執法,以保障僱員的職安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