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深圳由下月起全市禁止汽車在非緊急情況下響號,為期五年,違例者最高可被罰款300至500元人民幣。
通告指為控制交通噪音污染 連續響號兩次或以上屬違例
深圳市生態環境局等發布通告,指為了控制交通噪音污染,改善城市交通及居住環境。宣布十一月起全市的汽車、電單車、三輪車在所有道路全天候禁止響號。又具體列出胡亂響號的情況,包連續響號兩次或以上,在道路擠塞或排隊等候時響號。首次違例會被罰款300元人民幣,一年內違例三次或以上的每次罰款增至500元。
部分情況可獲豁免
不過在幾種情況則可獲豁免,包括行經有視線盲點的路段向行人示意,在合法、安全情況下「爬頭」時,以及遇到突發、緊急情況。
緊急車輛執行任務可例外
至於警車、消防車,執行搶險救災任務等車輛,以及經核准安裝警報器的車輛,在執行緊急任務時,若遇到交通受阻,可使用符合規定的喇叭及警報器。措施為期五年,直至2031年十一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