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名男子早上在元朗壆圍路貨倉外,被狗咬傷。漁護署人員上月就曾到過涉事貨倉檢查及作呼籲,有立法會議員認為要加強執法。
涉事26歲男子左前腿被咬傷、傷口滲血,清醒送往博愛醫院治理。事發後警員到場調查,漁護署派員捉走涉事的狗。
事發在早上約8時,警方接獲一名男子報案指,在壆圍路與壆圍西路被狗咬。據了解涉事的狗由「祥興物流」貨倉飼養。事主當時行經貨倉到旁邊物流公司上班,入面突然有3隻狗衝出,其中一隻6歲,約1.2米長雌性唐狗咬傷他。狗主指周日晚有職員懷疑擅自解去狗繩,讓狗自由活動導致意外。
事發貨倉與上月發生狗咬死人的壆圍南路、錦壆路相距不足一公里。警方與漁護署人員當時連續多日到場,捕捉無人看管的狗。期間亦到過涉事貨倉派單張,提醒要妥善管束好狗隻,並檢驗晶片。當時貨倉職員指一直有用繩將狗繫穩。
對於接連發生狗咬傷人,甚至咬死人事件,《施政報告》指會檢視《危險狗隻規例》,有立法會議員稱完成修例前,漁護署應加強執法。
民建聯漁農界議員陳博智說:「現時倉狗明顯不只在活動範圍,更會走出門口、追人。巡查較頻密他們綁著那些狗,清晨、晚上很多放養出來,有些自然走動,要加強巡查,讓大家正視,若有空間要加強執法。滅蚊、滅鼠,巡查上山坡執垃圾,都用不同機械狗做測試,這系列也做到,巡查也有很多不同方法可以做。」
根據現時法例,暫只規定繫繩及控制狗隻主要適用在公眾地方。若屬大型狗隻,違例最高罰款2.5萬元及監禁3個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