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宏福苑大火獨立委員會提交的報告今日(29日)公開,就宏業與鴻毅在宏福苑維修工程中的整體責任,報告提到宏業作為總承建商,鴻毅作為獲業主委聘的註冊檢驗人員服務提供者及獨立監督人,對工程的施工、監督和消防安全負有核心責任。
文件中列出的問題並非單一偶發疏忽,而是涉及監督制度失效、註冊檢驗人員借名簽署、施工安排不當,以及多項消防安全風險未獲處理。
宏業的責任
宏業是註冊承建商,獲批3.36億元工程合約,負責設計、施工和監督。宏業須確保工程符合《建築物條例》及相關規例,並履行合約義務。文件列舉其過失,包括採購非阻燃棚網、在樓梯間開設生口、未清理棚架及平台可燃物、在窗戶鋪設易燃發泡膠板、未有效阻止工人吸煙。宏業亦曾出示疑屬偽造阻燃證書,就不同批次棚網重複提交同一證書,並在獲通知測試棚網後匆忙訂購115張合規安全網。宏業曾稱發泡膠板只在打鑿期間臨時使用,實際卻裝設超過一年。
鴻毅與註冊檢驗人員制度
鴻毅獲業主委聘提供註冊檢驗人員服務,亦是工程合約一方。根據合約第3條,鴻毅須設計和監督宏業的修葺工程,包括認證工程標準和指示施工,是宏業的獨立監督人。原註冊檢驗人員沈鉅忠在工程動工時已離世約兩年,鴻毅沒有按規例在七日內通知建築事務監督,直至2024年9月獨立審查組接獲投訴才發現。鴻毅延至2024年10月10日才遞交MB11表格,聲稱委任吳躍。
吳躍借名簽署
吳躍獲委任後負有監督訂明修葺的個人責任,但其實際工作成疑。他當時另有全職工作,同時獲聘任逾50個項目的註冊檢驗人員。警方檢取其手機後發現WhatsApp紀錄,吳躍承認知悉MB11表格將他列為註冊檢驗人員,但懷疑簽名真確性,亦承認由鴻毅董事招攬以特約形式任職,每月獲1.5萬元另加花紅,共收19萬元,作為簽名和承責報酬。他表示參與主要限於簽署表格及檢驗報告,並非實質檢驗或監督。委員會認為其承認令人不安,即使簽名非親筆,他既同意受聘並收費,也可合理預計會授權代簽。工地無人目睹吳躍,獨立審查組從未與他會面,亦未獲回覆。
偏袒與監督失效
居民一直關注鴻毅偏袒宏業。太陽能板被質疑屬非強制加建,卻推高每戶費用。葉家駒作供稱,鴻毅在物料選擇上偏袒宏業。宏業建議以瓷磚取代紙皮石,居民懷疑「已停產」前提虛假,鴻毅則製備對比資料將新瓷磚描述為優於紙皮石。鴻毅在2024年10月5日特別業主大會上的實質陳述亦與其立場相反。李國鴻投訴宏業未遵守合約條款,鴻毅無一受理。
未分期施工
全部八幢樓宇同時以棚架、棚網及發泡膠板包圍,導致火勢迅速蔓延。工程名義上分三期,實際互有重疊,火災前差不多一年同步進行。新管委會要求分期施工,宏業以成本及人手問題拒絕。委員會認為藉口站不住腳,合約規定宏業自行提供足夠人手,並以固定價格完成工程。宏業稱前管委會批准重疊施工,但會議紀錄只顯示概括批准分期架設棚架的流水次序,未證明批准同時進行全部主要工程。鴻毅亦未履行監督責任。
吸煙管理與火警應變
專家證詞顯示火災可能由煙蒂引起,居民持續投訴工人吸煙。宏業雖設指定吸煙區和罰則,初犯罰款由1000元增至2000元,但未有效執行,投訴石沉大海,火災當日亦有工人在地盤吸煙。工人發現火警後耗費數分鐘爭論和嘗試滅火,沒有立即報警。若及早通知消防處,或可在較早階段控制火勢。宏業及鴻毅亦未確保工人接受消防安全培訓,沒有安排防火糾察。
可燃物與棚網
宏業未妥善清理棚架和平台的可燃物,鴻毅未加監督。政府化驗所發現平台有紙皮箱、發泡膠板、膠樽、即棄餐具和煙蒂,棚架不同位置亦有廢料。文件亦指出,兩間公司知悉棚網須具阻燃性能,亦應知道塑膠帆布同樣須符合屋宇署作業備考APP 70。分判商盈利豐的報價單及合約均訂明棚網須阻燃。整體而言,宏業與鴻毅在施工及監督上的全盤過失,與火勢迅速蔓延有直接關連。
使用非阻燃物料及規避審查
棚網及塑膠帆布方面,宏業為節省近半成本,指示分判商盈利豐採購非阻燃棚網。盈利豐陳耀輝承認知悉法定要求,但在宏業何建業及侯華建的施壓下照做。宏業更涉嫌以山東宸旭名義偽造阻燃證書。當獲悉獨立審查組將突擊巡查時,宏業緊急購入115張合規棚網企圖蒙混過關,鴻毅楊子文更將巡查消息洩露給宏業。此外,兩間公司發布的測試影片中,刻意刪除了棚網未能通過阻燃測試的片段。
發泡膠板方面,鴻毅早於2024年6月已知悉其易燃風險,卻在無提出任何防護措施下批准使用。宏業曾承諾僅作臨時遮蓋,實際卻在窗戶鋪設逾一年。居民強烈反對後,宏業僅承諾在第二及第三期改用較安全物料,最終亦未兌現。
違規開設生口與工程監管失效
宏業與鴻毅在未作風險評估下,批准在逃生樓梯間每五層開設工人生口,直接違反《建築物規例》第16條。分包商承認此舉僅為方便工人出入,技術上並非必要,且以木板或鋁板作門會破壞逃生通道的防火完整性。鴻毅對明顯風險視若無睹,迅速批准建議。此外,樓梯窗戶更換工程中,志富建築與動感室內設計僅屬「掛名」承建商,未實際參與工程,實質工作由滿昌進行。曾啟罡與張寶忠實為宏業管工,卻被列為掛名公司的技術人員,反映建築監管制度被嚴重濫用。
消防系統關閉與虛假陳述
火警警報及消防栓系統失效是傷亡慘重主因。中華發展作為註冊消防裝置承辦商,僅充當橡皮圖章。負責人梁秉基與嚴財華在未親身到場檢查及親自關閉系統下,便向消防處提交關閉通知書。梁秉基前後供詞矛盾,解釋牽強。關閉系統的起因是宏業將翻新的消防水缸違規用作臨時食水缸,導致系統長期停用。鴻毅未有提醒業主此舉的嚴重風險,亦未提供安全替代方案。宏泰消防於2025年3月的年檢報告顯示水缸無結構缺陷或漏水,與關閉系統的理由互相矛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