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近日流传一段影片,显示一名女女子乘搭的士期间遇上塞车,发现司机竟在车厢内吸烟。片段所见,当时的士行经路段正值塞车,女乘客见状随即开口劝阻:「可唔可以唔好食烟?因为我鼻敏感。」惟司机未有理会并继续吞云吐雾,更反复回复:「开啲窗先啰,塞到好闷呀已经。」
其后女乘客连声咳嗽,直指不想吸入二手烟,并怒斥司机:「你食之前系咪要问吓个客得唔得嚟?我唔食烟嚟,大佬!」影片曝光后随即引起网络热议,不少网民指责该名司机行为极度自私,并质疑其已触犯法例,纷纷留言:「影埋佢张司机证,举报佢」、「的士食得烟咩?」及「好自私!」。
根据《吸烟(公众卫生)条例》第 371 章第 2(1)条和第 4 条,任何人不得在公共交通工具内,吸用或携带燃着的香烟、雪茄或烟斗。根据《吸烟(公众卫生)条例》第 371 章第 7(1)条,任何人违反《吸烟(公众卫生)条例》第 371 章第 4 条即属犯罪,一经循简易程序定罪,最高可处罚款 5,000 元。即使是的士没有载客时,的士司机亦不可在车厢内吸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