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屋对讲机究竟可否私自拆除?近日有网民在公屋讨论区发文,上载墙身对讲机相片并询问能否拆走不用的对讲机,「交还𠮶阵时有得畀返佢就得㗎喇」,随即引发大批住户热烈讨论。
帖文曝光后,网民意见呈现两极,主张拆除的网民批评对讲机实用性极低,形容其为「垃圾摆设」、「阻头阻势」,留言指「我入伙四年未响过」,更有网民透露「装修时第一时间拆了」。亦有理性的网民,劝喻切勿轻举妄动,指「如果楼下保安揾唔到你,佢哋会通知主任上嚟检查」、「你要驳返通先得㗎,到时仲贵」,提醒「唔好乱拆」。
针对相关疑虑,房屋署回应查询时明确指出,公屋固定装置分为甲、乙、丙三类,而室内对讲机属于「乙类」装置。租户如欲改动位置,必须先获得房屋署批准,并由署方指定承办商施工,租户亦须承担日后维修责任。房署特别强调,若租户擅自改动而引致大厦保安系统失灵或故障,涉事住户必须承担一切相关维修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