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聯會案|李卓人、何俊仁及鄒幸彤判囚五年兩個月至七年三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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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 2026-09-11 10:16

撰文: 無綫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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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散的支聯會,煽動顛覆國家政權案,三名被告判囚五年兩個月至七年三個月。

前支聯會正副主席李卓人、何俊仁及鄒幸彤,由懲教署囚車押送到西九龍裁判法院。

法院外保安明顯加強,多名警員在場戒備。外國領事代表、李卓人的妻子鄧燕娥等人,陸續到場旁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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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早前裁定支聯會、李卓人及鄒幸彤罪名成立,支聯會罰款150萬元,要在三個月內繳交。李卓人判囚七年,鄒幸彤監禁七年三個月。至於開審前認罪的何俊仁,判囚五年兩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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