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佈: 2026-09-11 12:19
撰文: 無綫新聞
已解散的支聯會,煽動顛覆國家政權案判刑,法官判處三名被告入獄五年兩個月至七年三個月。警方國安處回應指,根據《香港國安法》違反顛覆國家政權罪,若屬情節嚴重,可判處五至十年有期徒刑,法庭判刑反映各被告罪責嚴重。
國安處總警司李桂華說:「從三人被判刑期看,可以看到罪責極其嚴重,鄒幸彤毫無悔意、冥頑不靈,刑期最高是意料中事,法庭作出今天判刑,蠢蠢欲動人士應引以為戒,千萬不要試探我們維護國家安全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