災難過後,善後工作很重要,但尋原因,問點解,檢討錯失,防止重蹈覆轍,一樣重要。 現在全港風風火火在拆棚網,談圍標,但其實,今次大火還燒出一個貼身問題,就是我們的消防裝備到底有沒有與時並進? 環顧全港,高樓林立,住宅商廈動輒五六十層,中環的IFC更接近500米,雖然香港建築物條例規定高超過25層的大廈要有隔火層,但面對愈起愈高的樓,消防處現時的雲梯高度一般只去到55米。消防處是否應該針對香港的密集城市環境,早早添置一些為高樓救火而設的新裝備呢? 大火當晚,大批深圳消防在蓮塘口岸集結候命,當時香港已死了36人,279人失聯,7幢大廈仍在火焰中,然而,消防處長的評估是人手足夠,火災亦逐漸受控,婉拒了幫忙。 先不說深圳有沒有適用於高樓救火的高科技,單是多個人多雙手盡速找回那失聯的二百幾人,不好嗎?大火由26號燒到28號,如果「受控」,又怎會燒到28號? 去年6月,廣東省,香港和澳門簽署了一份《粵港澳應急管理合作暨大灣區應急救援行動合作框架協議》,加強三地應付災難的協作。但今次可見,協議是白簽了。 白做的,還有一個由通訊事務管理局管理的緊急警示系統。這系統開通後在2022年3月曾用過一次,全港手機響警報說「伊利沙伯醫院成為新冠病人指定接收醫院」,結果被鬧爆,警報從此銷聲匿跡,1億5千萬的系統只用了一次。 試想想,如果今次火災時手機警報系統有響,應該會多些人能及時逃出火海。不過,世事沒有如果,只有因果。